刑事回避制度适用的人员有哪些

铜仁律师事务所 2503

刑事回避制度适用的刑事人员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、鉴定人、回避辩护人、制度诉讼代理人的适用,以及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,刑事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回避人员等。回避的制度种类分为自行回避、申请回避、适用指令回避。刑事

一、回避刑事回避制度适用的制度人员有哪些

刑事诉讼法的回避制度适用的人有以下情形的审判人员、检察人员、适用侦查人员:

1.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,刑事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回避;

2.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;

3.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;

4.担任过本案的证人、鉴定人、制度辩护人、诉讼代理人的。

二、回避的种类有哪些

回避分为自行回避、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。

1.自行回避,是指审判人员、检察人员、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遇有法定回避情形时,主动要求退出刑事诉讼活动。

2.申请回避,是指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审判人员、检察人员、侦查人员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,而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,要求他们回避。

3.指令回避,是指审判人员、检察人员、侦查人员等遇有法定的回避情形而没有自行回避,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,法院、检察机关、公安机关等有关组织或行政负责人有权作出决定,令其退出诉讼活动。指令回避是回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对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的必要补充。

三、法院回避申请书怎么写

向法院申请回避的,需要写回避申请书。

律师在线提醒您,回避申请书的书写格式是:

1.首部部分写明标题、申请人、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、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;

2.正文写明请求回避的事项、事实和理由;

3.尾部写明受理法院;

4.最后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写明日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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